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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观光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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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陆地区居民办理台湾地区观光签注应备资料入台证 须知

  1. 填写申请书表格:申请书应详细填写,不得空白,如无数据,亦要填写“无”
  2. 申请人的身份证影印件2份。(正反面请复印在同一张纸上)
  3. 大一寸白底彩色相片4张(小头)。
  4. 其他证明:
  • A: 有固定工作者:需附在职证明2份(用公司抬头纸、须有公司电话、传真、地址)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,机关、事业单位提供公司组织代码证复印件2份。(样本附后)
  • B: 不满十八岁、学生:学校同意函正本2份(学校抬头、纸须有学校电话、传真、地址)或学生证复印件2份。父母五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正本,复印件无效)。出生证及全家户口簿复印份。
  • C: 无工作者:本人五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正本,复印件无效。夫妻共用财产,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或婚姻公证书正本。
  • D: 退休人士:本人五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正本,复印件无效)。退休证复印件2份。
    备注:以上所需资料为基本办证资料,如有更改以最新通知为准!